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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不具备设利息税起征点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23:47 北京商报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昨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征管条件方面的限制使中国还不具备按起征点和累进税制征收利息税的条件,对于低收入者的轻税政策也因此难以落实。

  “实行起征点(征收)的方法来征收利息税更能体现公平,但目前条件不具备。”王建凡昨日在中国政府网的在线访谈中说,减税侧重于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群体的存款实际收益。从税负的公平角度考虑,可以实行累计税,或者通过实行起征点的方法来征收利息税。他还认为,对低收入者在税收上采取轻税政策是完全应该的。但是,受征管条件所限,轻税政策难以落实。

  据王建凡分析,目前不能对利息税规定起征点、实行累进税制的原因,一方面是银行之间还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无法汇总个人的全部利息征税,如果实行起征点或者采取累进税制,可能诱发储户通过分散储蓄的方法避税,带来税收上的不公平。另一方面,现在也无法规定起征点。但王建凡也表示,将来条件具备了,政策上可以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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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慧兰在介绍利息税政策调整有关问题时提示,个人购买企业债券所得利息仍然按照20%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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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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