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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商会否认劳动合同法导致撤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21:46 《财经》杂志网络版
中国欧盟商会等机构表示《劳动合同法》不会影响外资在中国的投资,这一法律能否切实执行才是他们最担忧的事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王真】中国将于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否引起了外资企业对于其用工自主性的担扰,并可能导致外商重新考虑对中国的投资?近日接受《财经》采访的中国欧盟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均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 今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几天后,中国欧盟商会、上海美国商会迅速作出反应,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并纷纷组织说明会,邀请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向其会员企业介绍该法的情况。 此前亦有中国的一些媒体报道称,以欧盟、美国商会等为代表的在华外资企业对这一法律表示了担心,并可能影响其投资中国。 中国欧盟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近日向《财经》记者强调:《劳动合同法》不会影响外资在华投资。这两家机构均表示,这一法律是否能够切实执行,才是他们最担忧的事。 “在中国,环境资源、水资源、劳动力的价值都被大大低估,因此我不认为《劳动合同法》应该被标上增加成本的标签。”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向《财经》记者表示,“我们对该法对欧盟企业在华投资的影响不表担忧。一个更为成熟完善的法治环境,应被视为吸引外资的优势条件。” 欧盟商会此前在公开声明中表示,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依然是用人单位对法律的遵守程度和执法机构对当前法律的执行程度。 “目前最重要的是确保法律的执行。”伍德克说,“法律规定与地方政府的执法能力之间的巨大差距,对法律的信用有不良的影响。”欧盟商会建议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地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中国区主席Bob Poole向《财经》记者表示,“劳动成本近几年在中国的许多地区都有很大提高,但真正影响中国的投资和商业环境的,是对相关法律的全面公正的实施。”他进一步表示,“美国的公司将依法办事,同时关注此法是否在所有的企业中都得以公平的实施,而不仅是外资企业。” 上海美国商会没有接受《财经》记者采访。但该会在7月4日发表的声明中表述了类似立场:《劳动合同法》的一致实施,对解决中国劳动方面的实际问题至关重要。 相对于欧美商会,日韩等国商会较为低调。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商务领事元东填告诉《财经》记者,“韩国商会并没有就《劳动合同法》有过正式的声明,但是雇主和劳工之间关系的和谐将是一个敏感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应该更规范化。”元东填说,很多韩国企业已经开始为这一法律的实施制订相应计划。 《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现行的《劳动法》(1994)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劳动合同制度作了完善,获全国人大通过前经过四次审议,收到了近20万份意见书。中国欧盟商会、上海美国商会等众多机构或个人,均受邀参与了这一法律的草案评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6月底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该法主要设计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加重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针对一些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问题,完善了有关违约金规定;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问题,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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