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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防范外资通过贸易渠道违规流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全国预收货款同比增幅较前10个月下降了44个百分点。

  本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召开的全国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政策执行情况会议指出,切实防范境外资金通过贸易渠道违规流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

  数据显示,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全国预收货款同比增幅较前10个月下降了44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4月末,全国“关注企业”多收汇总额较截至2006年9月末下降了40%。

  会议指出,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一中心目标,外汇局将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进程,积极构建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和贸易外汇收支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企业长效

考核机制和统一、科学、高效的贸易外汇分类管理体系。

  外汇局称,自2006年11月以来实施的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增强了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了防止无贸易背景短期资本以出口收汇名义混入境内结汇套利的监管机制,遏制了通过贸易渠道实现外汇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的行为。

  外汇管理部门加强了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对企业出口收汇行为进行非现场监测、分析与排查,对贸易收结汇主体实行分类管理,对结汇“关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企业予以便利。自2006年11月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集中筛查并核定了第一批关注企业共5303家,占企业总数的3.04%。截至2007年4月,全国又陆续核定了472家关注企业。2007年7月,外汇局通过建立“结汇关注企业名单发布管理系统”,解决了各外汇分局之间“关注企业”名单交互手续繁琐、银行查询不便利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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