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4日11:20 中国网

  中国网9月14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上午在发布会介绍,2017年1-8月全国吸收外资的情况。2017年1-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389家,同比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7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

  实录如下:

  高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首先有三条信息主要向大家主动通报。第一条是关于2017年1-8月全国吸收外资的情况。2017年1-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389家,同比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7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8月当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86家,同比下降1.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2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高峰:一是行业吸收外资保持稳定。1-8月,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158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长43.7%,医药制造业同比增长39.3%,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22.8%。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815.9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9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14.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同比增长22.4%。

  二是高技术行业吸收外资增长态势良好。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3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81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其中,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20.1%、7.3%和55.1%。

  三是中部地区吸收外资保持增长势头。1-8月,中部地区吸引外资表现突出,实际使用外资39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

  四是主要投资来源地的投资持续增长,1-8月,投资前15位来源地中,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日本、荷兰、法国、丹麦实际投入金额同比增长7.8%、41.5%、3.4%、396.8%、64.8%和475.1%。

  高峰:二、关于2017年1-8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2017年1-8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2个国家和地区的4789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687.2亿美元,同比下降41.8%,非理性对外投资得到进一步遏制。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85亿美元,同比下降1.6%,新签合同额1495.7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3.6万人。8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95.2万人。

  1-8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1-8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2个国家有新增投资,合计85.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2.4%,比去年同期增加4.3个百分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845.1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6.5%,同比增长21%;完成营业额432.4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8.9%,同比增长1.2%。

  二是对外投资降幅收窄,行业结构持续优化。1-8月,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降幅比1-7月减少2.5个百分点,进一步收窄。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分别为31.1%、16.9%、12.6%和10.9%。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

  三是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多,带动出口作用明显。1-8月,为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达到444个,合计1256.7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4%。对外承包工程带动货物出口97亿美元,同比增长18.6%,高于同期货物贸易出口增幅。

  四是境外经贸合作区聚集效应凸显,促进中国与东道国共同发展。1-8月,我国企业在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67.2亿美元,总产值187.1亿美元。截至8月底,我国企业在44个国家和地区在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共计99个,累计投资323.8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3882家,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24.7万个。

  高峰:三、关于商务部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有关情况。

  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决定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并组织遴选100家规模较大、商业模式新、示范引领性强的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此次遴选是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商务部组织专家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公示确定的。今后,商务部还将对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实施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增补新的企业。

  以“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多方协同、上下联动”为原则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目的是要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水平、畅通政企沟通的渠道,建立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打造一批引领零售行业发展的“排头兵”,使之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和反映市场趋势的“晴雨表”。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从三个层面上同时发力。其中,商务部负责联系全国重点零售企业总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创新转型;支持重点零售企业参与全国重大流通建设项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为其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投资并购活动创造条件;关注企业重大改革创新的举措,发现、总结、提炼、推广企业创新转型的成功经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总部设在地方的重点零售企业及其他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组织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参与当地流通建设项目。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可以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充分利用自身在商品采购、物流配送、数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编辑:郭一晨 SF160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