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统计造假 需强化问责

  法制晚报——两会热议

  12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部长通道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统计数据和经济数据还存在的弄虚作假的根本之策,“对出现统计违法、弄虚作假的现象零容忍,绝不姑息”。

  统计数据造假之疾未愈,轻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重则践踏了统计法的威严,甚至影响到中央决策。如此语境下,宁吉喆的表态,亮明了政府铁腕治理统计数字造假的决心。

  过去,每年GDP数据发布后,都会引发一轮质疑。31个省份的GDP之和,高于全国的GDP数据,被形容为中央和地方的统计数据“掐架”。

  对此,有关部门早就找到了“病根”,如各地重复统计、统计资料不一致、数据造假等。然而,找出了病根,却只把脉问病,不开处方,更没有对症下药。以至于,小病拖成了大病,最终拖成了一种顽症。

  值得庆幸的是,自2016年开始,这种状况得到了改观。国家统计局已经组建统计执法监督局,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究。2016年,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共15个,涉及9个省市自治区,每案涉案15人以上,其中包括有统计部门的人,也有当地政府的人;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20多件,对统计违法、弄虚作假的行为零容忍。

  可见,遏制统计造假,需强化问责。首先,改进核算体制,从分级核算走向国家统一核算。

  再者,进一步纠正“唯GDP论英雄”,改良政绩考核体系,推行综合的考核评价办法。

  上级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统计法,对统计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做到执法必严,不仅对造假地方经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还要对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查处,使之不敢为之。

  张西流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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