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体制改革
总体方案呼之欲出
□本报记者 刘杨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即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这也是10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六份天然气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如此密集的政策发布频率无疑也强化了市场对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预期。
推进天然气市场定价
《通知》要求福建省物价局完善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合理安排销售价格;按《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要求,减少供气层级,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降低用气成本;研究制定应对天然气气源价格异常波动预案,保障市场平稳运行;适时完善低收入群体用气价格政策和社会救助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天然气价格波动降低生活质量。
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积极配合福建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用气企业沟通,妥善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积极推动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尽可能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对此,市场普遍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类似试点。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从《通知》中得到了印证。《通知》要求,“福建省物价局、中石油公司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改革试点经验和问题,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表示,根据天然气价格改革整体思路,目前相关改革政策制定者倾向于在政府的监管下,逐步由市场决定。从近年情况看,市场需要灵活的定价机制,且根据供需关系,部分企业已开始实施差别化定价。
改革总体方案呼之欲出
无独有偶,国家发改委上周下发的《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同样给予了市场在天然气价格机制中的决策地位。该文件要求,11月10日起,我国化肥用气价格全面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再向市场化目标迈进一步。从定价范围看,除陆上管道气供城市燃气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所有用户用气价格均已实现市场化。从气量看,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决定。
事实上,10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也都是紧密围绕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推出的。
对此,分析人士普遍预计,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呼之欲出。下一步可望沿着“管住中间”的思路加强主干管网和配气网成本监审,实现气价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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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