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中国电子等7户央企顶风违反八项规定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对中央企业审计情况,刘家义在汇报时指出,2015年审计署主要审计了中国石化、南航集团、中铝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并抽查了中央企业部分境外业务管理情况。
审计发现,10户企业资产、收入和利润不实分别为64.06亿元、585.82亿元和71.96亿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投资中不规范问题涉及808.76亿元,造成损失浪费等20.8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电子、中国海油、港中旅集团等7户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91.23万元,涉及6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户企业所属的70家单位存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办会购车、公款旅游、打高尔夫球等问题涉及11.16亿元。
记者了解到,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八项规定,对于央企和国企违规行为,中纪委网站曾挂出国资委对54起央企违反八项规定的通报,主要涉及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
去年,中纪委曾公布一批国资委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央企的通报,分别曝光47起和41起,涉及22家和17家央企,中国海油因违规而上榜。在今天公布的审计报告中,7户中央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中国海油再次被提及。
对于中国海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至2014年,中国海油所属上海北海船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支高尔夫球消费费用46.27万元。
目前,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今天的审计报告中,审计署在审计抽查10户企业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发现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94名责任人员中有26名为企业负责人。
此外,审计还发现,上述10户中央企业境外业务管理薄弱。抽查的93项境外业务中,有62项(占67%)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问题,其中的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对上述问题,10户企业已追回资金27.43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9项,处理45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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