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1.1倍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来源:澎湃新闻
4月12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从4月17日起,在佛山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按照此前央行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五年期以下(含5年)为2.75%。按此计算,新政后二套房公积金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575%。
业内人士指出,佛山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方面是适当增加贷款的摩擦系数,使得二套购房的门槛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将有限的公积金更好地惠及首套购房需求。
今年3月2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190号),规定从3月25日零时起,非佛山户籍人士买房之日前两年内要交满一年社保,补缴不算。
此外,《通知》还明确,佛山户籍居民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截至目前,近期广东省楼市政策升级的城市已经升至7个,包括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珠海和湛江。在此之前,广州、惠州、中山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以下为政策全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佛房金管〔2017〕6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提高我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于2017年4月17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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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楚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