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已批复 已有19个省份出台

2014年10月22日 14:05  经济观察网 微博 收藏本文     

  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已批复

  导语:10月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国资委了解到,黑龙江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得到省委批复,目前已经付印,即将下发到各厅局部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凤桃 10月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国资委[微博]了解到,黑龙江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得到省委批复,目前已经付印,即将下发到各厅局部门。

  据了解,这是全国各省第19份已出台的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资委[微博]了解到,此次黑龙江的国企改革政策将涉及三项重要内容。第一,推动国资监管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过渡;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第三,国有企业的分类监管。

  目前,黑龙江省属国有资产分布较广,在全省96个行业中,国有资产分布在70多个行业,由于不同领域国有企业担负着不同的功能,黑龙江省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企业,并探索分类监管。

  在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之外,黑龙江省政府同时批复的还有两份文件——《龙煤集团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煤集团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黑龙江省为龙煤集团单独出台政策措施。作为当地最大的省属地方国有企业,龙煤集团的资产占据地方国有企业资产的半壁江山,而且,随着近年来煤炭价格下跌,龙煤集团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企业内部的管理、效率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推动龙煤集团的改革,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30条支持政策。支持龙煤集团及时配置接续煤炭资源,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将龙煤集团承担的社会机构和功能进行分离,比如将其供水、供热等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将其所属的48所医疗机构一次性整体移交,将其承担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移交等等;另外,省政府还给予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分流员工再就业等。

文章关键词: 国资改革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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