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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公积金贷款月月被秒杀的情况仍在上演,截至2014年9月底,广州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约164.79亿元,距全年170亿元的额度仅剩5.21亿元,全年的贷款额度将很快用完,余下10月-12月将无额度分配。据羊城晚报记者今天上午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获悉,该中心已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14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请示》(下简称“请示报告”),将2014年贷款发放规模增加27亿元,至197亿元。
据最新消息,该报告已在今天上午由陈如桂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三次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待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请示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来不及实行额度控制,在反复征求意见中,大量贷款申请正进入系统,截至2014年9月底,广州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约164.79亿元,距全年170亿元的额度仅剩5.21亿元,全年的贷款额度将很快用完,余下10月-12月将无额度分配。存贷比达83%以上,已超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设定的80%的警戒线。截至9月底,已上报系统等待审批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245笔,合计25.32亿元。此数据也意味着,若将上报系统的贷款申请审批放款,放款总金额将达到190.11亿元,剩余10月-12月的新增贷款申请计划按每月2亿元的额度进行审批放款。
由此,2014年全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度将达到196.11亿元,与年初计划的170亿元额度相比,超支约27亿元。
为此,广州公积金中心建议,2014年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27亿元,超出计划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按申请件录入系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放款。
另外,公积金中心建议,此次会议先确定2015年计划放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为140亿元。
已使用过贷款的,暂不予贷款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三次会议上获悉,审议原则上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明确将维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不予贷款的相关条款:即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暂不予贷款。待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另外,将放宽二手楼龄的限制,贷款期限加上楼龄不得超过40年,最高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据悉,以前是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年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35年。
此外,取消强制保险业务,由借款人自愿选择抵押或保证的担保方式。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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