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厅副局长许元海受贿获刑10年 办采砂证收费10万

2014年05月04日 07:5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想要采砂证先给10万元”

  西江盗采河砂案“保护伞”省水利厅原官员一审判决10年

  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广东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原副局长许元海受贿共约110万元,近日被肇庆市中院一审判决受贿罪成立,获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期间,许元海明知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在西江流域非法经营河砂生意,违反相关规定,在西江流域大肆盗采河砂,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仍应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三人的请托,利用其主管全省河道采砂执法工作的职务便利对三人的违法采砂行为予以关照,并非法收受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贿送的财物共港币40万元现金、人民币49万元现金、价值人民币24 .2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及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铝合金门窗一套。

  想办一张开采证,需多少好处费?部分行贿人供述出买证价格。张某仪供述,2008年底,由于他之前的开采证被广东省水利厅收回,需要重新办理,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办下来,就找时任广东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队长许元海了解情况。在请许元海吃饭期间,他询问为何申请的采砂许可证许久没有办好,许元海直言,“不舍得花钱,怎么会有这么快”,想要证,“怎么也要10多万啦”。许元海在供述时,也承认此犯罪情节。

  一审法院认为,许元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元海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许元海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重庆人大副主任被查或因三峡移民工作
  • 体育国安越位球1-0泰达 恒大7连胜 鲁能1-2
  • 娱乐曝料人称嫣然基金总裁离职 有违规铁证
  • 财经保定副都概念渐褪色:部分楼盘盛况不再
  • 科技三星第一季智能机出货量超四大对手之和
  • 博客让西宁书记毛小兵落马的“小事”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大学防逃课新招:课前拍照课后“数脸”
  • 天天说钱:李克强文章的7个看点
  • 江濡山:长江经济带战略听起来很美
  • 冉学东:反腐败是房价的“扰动因子”
  • 栾中校:退休年龄问题教授不要叫
  • 张化桥:股市的铁底在哪里
  • 钮文新:中国金融稳定最大的敌人是谁
  • 罗天昊:青山绿水到底值多少钱?
  • 唐钧:养老保险基金“亏空”真相解读
  • 刘杉:南宁救楼市打响逃跑第一枪
  • 黄凡:股市为何视IPO为洪水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