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 据今天《北京日报》报道,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等事项。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本市对行政审批事项再度“瘦身”,此次共取消64项审批事项,下放给区县49项,至此,今年共取消163项行政审批事项。
市长王安顺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北京要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会议研究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听取了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汇报,强调要以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财政供养人员是否减少、公共开支是否减少来衡量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成效。
同时,严格纪律,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切实防止因机构变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要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精简工作,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出现监管缺位问题。
今年取消163项审批事项
市政府昨天审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13项审批事项。这是继今年8月本市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后的又一次简政放权。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本市对行政审批事项共做了两次“手术”,其中取消163项、下放196项。
取消的事项
111项 涉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审批事项
36项 涉及单位和个人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的审批事项
10项 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
6项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事项
注:这四类事项中,关系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及业务活动的事项共157项,占总数的96%
下放区县的事项
96项 涉及企业经营的审批事项
51项 涉及群众生活的审批事项
49项 既涉及企业经营又涉及群众生活的审批事项
第二次精简更像“割肉”
这两次精简在侧重点上有所区别:
第一次侧重于贯彻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第二次精简更像“割肉”,主要是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及各审批部门按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取消审批。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下放审批,对所有审批事项逐一“过关”和审核论证。结合实际大力简政放权,积极主动开展审批事项的精简。
“这一前一后两轮精简工作的变化,体现了本市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本市还将继续推进审批事项的精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本市还将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制定目录管理办法,严控新增审批事项。
旨在给市场主体“松绑”
手术1:取消的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如取消“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取消这些审批事项,旨在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有效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手术2:本着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和发挥区县积极性的原则,将现由市级政府部门承担的事项下放给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如,将部分单位和个人申请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等10余项事项下放给区县;将“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下放给区县,这类登记可就近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
手术3:凡法律法规没要求“不经备案同意不得从事相关活动”的备案,一律作为事后备案或告知性备案。
手术4:对法律法规没规定需要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再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