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人小村16个双重户口:开矿占地补偿没人10万

2013年11月06日 10:56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吕梁11月4日电(彭亮) “我们90多口人的村子,就有十几个人有‘双重户口’。”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于家峁村一位于姓村民说,“他们就是来分钱的。”

  柳林——山西省最负盛名的资源大县之一,辖区内已探明蕴藏矿产15种,其中煤炭的远景储量达100亿吨以上。丰富的矿产资源为柳林县的百姓带来了福祉,也使这里上演了极为典型的利益博弈。

  在这些利益博弈中,“户口”经常成为穿插其间的重要道具。

  近期,于家峁村有村民反映称,该村存在“多名村民拥有双重户口”问题。村民还认为,该村村委负责人于海兵“以虚假材料手段补录农业户口,并利用以此获得的双重户口谋求私利”。

  当事人于海兵对人民网表示,“我本来就是农村户口”。于海兵称,他之前的确“买过一个蓝印户口”,后来发现小城镇户口没什么用,在社会上办事存在各种障碍和问题,后来他就注销了该蓝印户口,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农业户口。

  当事双方,各有说辞。以“户口”为焦点的争执,背后的详细情形究竟如何?近期,人民网到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于家峁村进行了实地采访。

  农业户口的“价值”

  于家峁村的其他村民,为什么该村于海兵等十多人的“双重户口”问题耿耿于怀?这要从2012年一次“分红”说起。

  2012年,当地某家在于家峁村的土地上采矿的企业向该村支付了一笔费用。当年10月,由于海兵支持会议,确定为于家峁村的每个村民发放福利5000元。户籍落在于家峁村者,才有资格领取这笔钱。

  于家峁村是个不足百人的自然村,和其他4个自然村一起归并为一个行政村“王家庄村”。于家峁村村民反映问题时所指出的于海兵,即在王家庄村担任村委、并具体分管于家峁村工作。

  和柳林县的其他村庄不同,为于家峁村村民带来“福利”的矿产不是煤炭,而是可以用作建筑材料的青石。

  “分红以后应该每年都会有。”于家峁村康姓村民说,不止是分红,还有企业扩大矿场的占地补偿,以该村可以扩大开采的矿山面积超过300亩、而每亩占地补偿3万元计算,仅占地补偿的费用大约就有近千万元。所以,很多村民对拥有“双重户口”、也获取了上次分红的十多口人很不满,认为这些人相当于侵占了自己的利益。

  村民们就此问题找过一些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在此之后,这十余人的“重户”问题在被逐渐清理,涉及者的非农户口被陆续注销。

  但村民们对目前的结果持有异议。村民们认为,这些人以后仍然可以拿走原本属于自己的利益。“这里面还有户口迁出我们村20多年的人。”康姓村民表示对此不能理解,他认为这简直就是“投机取巧”,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可能还有拉关系走后门等等行为,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中随意变换身份,获得利益。

  康姓村民称,自己在咨询公安部门户政工作人员时得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农转非,不能非转农”。因此,他和于家峁村其他村民都认为,类似于海兵等曾经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在注销重复户籍时,应该被注销其农业户口,而不是注销其非农业户口。

  在于家峁村以户籍所在为依据、进行占地补偿费用以及企业分红的发放的背景下,于海兵等4户十多口人的户籍问题成为了双方的争论焦点。

  对于这个不足百人的自然村来说,未来的占地补偿获将达到“每人约10万元”。该村另一位于姓村民表示,村民们现在没有在种地也没有工作,基本都是在四处打工。当地开矿所带来的“福利”,对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他们很重要。“这一定要争。”于姓村民说,即使不计算将来每年的分红,仅仅是近在眼前的占地补偿,可能在可分配的总额上都有200万元的差异——而每个村民究竟能得到多少,取决于“落户在于家峁村的人到底是81人还是97人”。

  “非农”与“农”的分歧

  “我本来就是农村户口。”当事人于海兵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他之前的确“买过一个蓝印户口”,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

  于海兵称,后来他发现小城镇户口没什么用,在社会上办事存在各种障碍和问题。“我到哪里,人家也不认啊,社保啊什么的都没地方落。”于海兵说,后来他就注销了该蓝印户口,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农业户口。

  对于如何注销了自己的非农业户口,并转回了农业户口,于海兵没有详细说明。而反映该问题的于家峁村村民则认为,于海兵落在于家峁村的农业户口是“违法违规”取得的。在他们向政府部门反映了该问题之后,于海兵“才不得不想办法注销了他的非农业户口”。

  “他离开村子20多年了,在村里没有一分土地,在县上的工商银行上班,现在村里的土地有开发价值了,他就又弄了一个农业户口。”于家峁村的康姓村民说,“就是来分钱的,是来侵占村子里村民的利益的”。

  在一份柳林县公安局向当地电视媒体展示的一份情况核查报告中,于家峁村村民所反映的“该村多人有双重户口”问题被予以证实。

  这份核查报告显示,于家峁村村民所反映的该村4户的双重户口问题确实曾经存在。其中于海兵等人既有农业户口也有非农业户口,并有不重名、不同号的两个身份证。如于海兵,其农业户口姓名为“于海斌”,非农业户口姓名为“于海兵”。

  于家峁村村民从今年4月起,陆续向多个政府部门反映该村的“双重户口”情况。2013年7月,山西省电视台经济资讯频道对此进行了报道。

  人民网在柳林县公安局户政股得到了一份对于家峁村村民双重户口问题调查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经初步调查核实,对举报人举报的于海斌、于三锁、于照平、于海萍四户人员的重户问题,在前一阶段户口清理整顿的工作中已于2013年6月份之前(即山西电视台报道之前)全部予以删除,目前正在对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重新进行核实。”

  “红利”催生“双重户口”

  人民网在柳林县公安局户政股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柳林当地“双重户口”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与历史遗留因素有关。在2005年全国户籍联网之前,户籍归派出所和乡镇管理,在此之后才逐步回归公安局管理,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包括数据录入等错误在内的问题。此外,在当年办理“蓝印户口”期间出现的一些重户现象,也属于历史原因之一。

  吕梁市公安局在2013年1月下发的一份关于该市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文件中,有着这样的表述:全面核查纠正在办理“蓝印户口”期间造成的重户问题。对于因历史原因在办理“蓝印户口”期间造成的重复户口,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群众志愿”的原则,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

  而全国性的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现实中,所谓“非转农”其实已经不是新鲜事。2010年,曾有媒体报道,浙江义乌195名公务员集体“非转农”。报道中称,当地公务员将户籍从城市迁往农村,目的是为了获取巨额利益,并援引当地接受采访者的话称“义乌一个农村户口少说也值100万”。

  “自2003年公安部门不再硬性规定大学生新生统一迁移户口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户籍的新生选择把户口留在原籍而不再迁到高校。”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说,“上大学跳农门”的观念已不再流行,当代社会的“非转农”,是一种“户籍及捆绑权益”的“非转农”。

  依照《户口登记条例》,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人一户口”,是刚性的户籍规约,也是资源配置、循序管理的重要依据。“双重户口”绕过制度红线,意味着可能被少数人用来躲避监管、肆意腾挪;意味着某些人可能在享受着户籍所依附的医保、福利等“额外红利”。

  目前,与此相关的规定、条例等,似乎显得有些“过时”。特别是地方性的有关户口登记工作的条例,多是对“农转非”规定详细而却对“非转农”表述模糊。

  比如,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与此有关的下发通知“晋政办发【2013】91号”中,关于推进该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多是与“农转非”相关,而与“非转农”相关的表述则只有一句:“由城市城镇落户到农村,但仍生活、居住、工作在城市城镇,不赖以土地为生的居民,不得执行农村的生育政策。”

  “‘双重户口’不用说,那当然是应该严加杜绝的。”一位在公安系统从事户政工作、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至于非转农,我个人认为,要照顾到农民利益,就要参考落户地当地多数人的意见。但这在现实中,又根本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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