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在自贸区调整地方法规

2013年09月27日 05:00  南方都市报 

  9月26日,一名行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行走。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6日通过《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正式挂牌,范围包括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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