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3号汽油每升涨至7.40元

2013年07月20日 07:20  浙江省物价局网站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13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提高成品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25元和31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调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24时。

  五、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成品油具体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省物价局备案,并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六、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调价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及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请在7月20日上午10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传真:0571-87055405)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标  号 单  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90号汽油(Ⅱ) 元/吨 9280 8980
元/升 6.87  
93号汽油(Ⅱ) 元/吨 9837 9537
元/升 7.40  
97号汽油(Ⅱ) 元/吨 10394 10094
元/升 7.85  
0号柴油 元/吨 8455 8155
元/升 7.24  
-10号柴油 元/吨 8962 8662
元/升 7.67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专题:湖南临武城管被曝执法时打死瓜农
  • 体育巴萨宣布比拉诺瓦离任 郑龙租借加盟恒大
  • 娱乐独家:姚晨产后首亮相 曹郁称宝宝大嘴
  • 财经央行放开贷款利率管制 取消七折下限
  • 科技去年我国宽带排名全球96位
  • 博客柴静:拒绝烧掉巴黎的纳粹将军(图)
  • 读书烈士之谜:邱少云遗体为何被挖出重葬
  • 教育另类毕业照频现 网友叹当年太保守(图)
  • 谢百三:70个城市房价上涨令人忐忑
  • 罗天昊:500强地图警告中国走三条路
  • 姚树洁:底特律与鄂尔多斯的破产经验
  • 陈虎:北京禁止群租会困死多少人
  • 叶檀:房租大涨对屌丝不公
  • 齐格:国企老总夜话柳传志
  • 冉学东:神木是个小圈 中国是个大圈
  • 安邦智库:大老粗经济毫无前途
  • 徐斌:新班子经济葫芦里面究竟什么药
  • 倪金节:中国经济增长下限靠什么稳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