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渝公布楼市调控细则,北京规定骗取购房资格五年内禁购,可追刑责
南都讯 大限的倒数第二天,北京、上海、重庆落实“国五条”的地方细则出台。其中北京“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自3月31日起,京籍单身人士限购一套房;上海“国五条”细则要求强化对离异等借款人的购房贷款资格审查,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重庆“国五条”细则没有列出限购措施,但要求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北京新旧政策以网签时间为准
北京“国五条”细则明确,自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对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该市细则规定,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二手房买卖,北京“国五条”细则规定,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1%,按照交易额全额的1%征税。
该市细则明确,新旧政策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继续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上海贷款资格审查 离异人群成重点
上海“国五条”细则没有列出禁止购房的人群类别。在限贷方面,细则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对二手房交易,上海“国五条”细则只提出,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未能核实的,则未在细则中明确。
该市细则对房产税试点工作未做细述,只提了一句“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导住房合理消费”。
重庆严限二套房贷款 停放三套房贷款
重庆“国五条”细则中,也没有列出禁止购房的人群类别。在限贷方面,细则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对二手房交易,重庆“国五条”细则要求,出售自有住房,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细则中也没有明确列出,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如何计证。
对该市正在实行的房产税试点,细则要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