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涛/制图
广东省政府昨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执行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广州、深圳要合理制定今年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今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等执行措施。
要求广深合理确定房控目标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月全国70大中城市中一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均达到66个,占九成。广州一、二手房涨幅都走在各大城市前列。《意见》要求广州、深圳要合理确定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把好限购关。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卖房需征20%转让税”政策。
为做好监督工作,《意见》指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3月底前公布年度供地计划
令人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今年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对于此举,有房地产专家表示,公布供地计划非常重要,土地供应事关各地未来房源供应,会影响到未来房价的预期。不过,近两年来广州都未按计划完成土地供应。
《意见》还明确,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
外来工将纳入住房保障
今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意见》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也再次被强调。《意见》要求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此外,《意见》还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