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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多省提五年收入倍增计划 未明确剔除物价

2012年12月13日 10:24  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收入倍增”作为中共十八大报告的热门词汇正在从文字变为现实,目前已有贵州、江苏、甘肃等多省提出了当地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据中国网报道,《陕西日报》近日报道,陕西省在认真调研、科学测算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三强一富一美”行动纲要。其中一富即指百姓富,实施百姓收入倍增计划,到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可支配收入偏低是陕西一个明显短板。”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经过这几年的快速发展,陕西省强省目标已经初步实现,但富民的短板一直存在,陕西从2009年以后就开始主攻这个短板。

  数据显示,去年陕西人均GDP位列全国第15位,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却位列全国第21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陕西相似,甘肃省于11月20日审议通过《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以实现未来5年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

  贵州在2011年4月出台的《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也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2%以上、达到28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4%以上、达到7500元,均比2010年翻一番。

  相比之下,东部的省份则比较谨慎。江苏省虽然出台“倍增计划”的时间较早,但其预计完成时间却相对较晚。2011年6月,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

  “东部的基数已经很高了,要翻番难度比较大,所以他们目标定得低一点,而欠发达地区本身基数就很低,定得高也合理。”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说。

  五年收入倍增的目标,意味着每年增速要达到15%左右。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刘成玉教授告诉本报,每年增长15%,如果是以现价是可以达到的,但如果像GDP一样,以不变价来计算,则很难达到。

  最近“28省市居民收入跑赢GDP”的消息,就是建立在GDP扣除物价因素,而居民收入未扣除物价因素的基础上。一旦居民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大部分省市居民收入都无法“跑赢”GDP。

  多数提出五年倍增的省份则未明确是否已经剔除价格因素。记者昨日致电部分省份发改部门询问,不过未得到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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