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2年7月11日零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每吨分别下降420元和400元。我省根据国家规定,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Ⅱ标准90号汽油每升6.46元,降低0.31元,93号汽油每升6.96元,降低0.34元,97号汽油每升7.54元,降低0.37元,0号柴油每升6.77元,降低0.34元;国Ⅲ标准90号汽油每升6.67元,降低0.31元,93号汽油每升7.18元,降低0.34元,97号汽油每升7.78元,降低0.37元,0号柴油每升6.98元,降低0.34元;粤Ⅳ标准90号汽油每升6.82元,降低0.31元,93号汽油每升7.34元,降低0.34元,97号汽油每升7.95元,降低0.37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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