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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行发债工作已启动 正商定利率期限等要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7日 02:4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自上周财政部正式宣布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政策后,作为四个试点省市之一,上海已经启动了地方债的发行程序。消息人士称,目前正确定主承销团最终成员,并商定利率、期限等关键要素。

  消息人士透露,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开闸,试点期间并没有明确的先后流程。“财政部手续办理,中债网的信息刊登,以及发债细节是全盘计划,上海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可见的是,本周二刊登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的公告显示,广东省财政厅拟于本周四召开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该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将在会上通报广东省自行发行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以及开展自行发债工作的主要思路,并与各方协商建立自行发债工作协作机制。与会成员包括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以及有意参加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国债承销团成员。

  10月20日,中国财政部批准上海、深圳两市以及浙江、广东两省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此举被视为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破冰之举,具有重要意义,将缓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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