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1日专电 (记者 徐旭忠) 自1月28日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以来,重庆房产税开征已满一个月,目前已有近15万元税收入库,房产税的开征有效地遏制了高端住房消费。
今年1月28日,重庆市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这个市对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对在该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5%。
据了解,房产税实施一个月来,重庆市已收取17笔房产税,共149978.01元税收入库。被征收的对象多为外地炒房者和高档住房所有者,独栋别墅占少数。这些入库的房产税税收,将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