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日报记者在清远市采访时发现,英德东华镇稀土矿盗采现象严重。该镇有5处非法采矿点,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整个清远市都没有一张稀土矿开采许可证。 一吨稀土氧化物开采成本只有2.1万元,售价却高达11万元,每月近300万元的收益,使“稀土变得如同白粉”,令非法采矿者欲罢不能。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际稀土冶炼分离能力已超过20万吨,而今年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0年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92万吨。冶炼分离产能严重过剩,造成稀土原矿供不应求,也令盗采者铤而走险。
英德稀土非法开采只是冰山一角,整治非法稀土矿,迫在眉睫。
东华镇暗藏5个非法采矿点
英德市东华镇东坝、新田、新老几个村落,环绕着一片山区,里面蕴藏着贵重的稀土矿。这没有给本地的村民带来财富,却引来了盗挖矿者。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登上山顶,可以看到5个大小不一的矿点,山体被挖开裸露出黄色断面。
10月11日,记者在知情人指引下,从省道252线东坝村路段一条岔路口进去寻找矿点。进山后山间仅两米宽的泥泞路面跌宕起伏。每天从山里出产的珍贵白色稀土就是从这条山路运出。经过3公里的山路颠簸后,记者找到了第一个矿点。
记者看到,此处一大片山地被挖开,裸露出黄色泥土。直径五六米的母液池里,蓄满了蓝绿色的池水,这是用硫酸和硫酸铵浸泡稀土后的稀土水。
在不远处也有一个差不多大小的水池,里面的水颜色较浅,据知情者介绍,这是用来加入碳酸氢铵沉淀稀土的池子,水池底沉淀的白色物质就是稀土产品。池子边是一台压榨机,白色的稀土经过压滤后,便装入袋中堆放在一旁。下午,一辆“湘M”牌照的货车将这些稀土运走。
记者走访了解到,其他4个矿点也都隐藏在深山,规模和采矿方法相似。
这种设备简陋的采矿方法,被称为“原地泡矿”,对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废水所到之处鱼虾绝迹,农田绝收。”
当地村民指着一大片黄色的淤泥地说,“这块地有20多亩,之前全部都是稻田,现在被淤泥覆盖,完全不能耕种。”
环绕着这片山区,有东坝、新田、新老等几个村落。受影响较大的是更靠近矿山的东坝村。
在当地村民带领下,记者进入矿区,在第一个矿点和第二个矿点之间的山路上,东坝村村民指点,之前下大雨时有长约60米的山体滑坡,将这段山路全部掩埋掉。
非法矿
势头按都按不下去
据了解,矿老板为了躲避检查,亦将矿点隐蔽在大山深处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将开矿点、稀土沉淀池和成品仓库分设在不同的地方。
每天下午,运送稀土的车子从山里开出来,经省道252线往高岗方向约400米处右拐,是一大片空旷的山地。进去约50米,里面是一片开阔的平地,是存放稀土的仓库。“仓库设在离矿点远的地方,是怕不转移出去会被发现,而且方便发运。”知情人透露。
10月12日,记者来到仓库处,看到这片平地上堆放着三堆化肥,每堆大概有500袋,包装显示是硫酸铵和农业用碳酸氢铵。据知情人介绍,这些化肥都是用来置换、沉淀稀土的必备化学品。
在路的尽头,是一座石棉瓦覆顶的铁皮仓库,但里面已经空了,凌乱地堆放着碳酸氢铵的包装袋、抽水机零件、压滤机零件、水管等杂乱物件。知情人说,是因为矿点老板已经将仓库转移到了鱼湾镇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
在走访矿点时,知情人一直叮嘱记者,最里面的两个矿点一定不要进去,“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村民透露,矿老板雇佣本地人看守,如被发现,便会遭到这些人的殴打。矿老板俨然成为了当地一霸,使得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非法稀土矿整治成为当地国土局执法监察队头痛的问题。面对日益严峻的稀土盗采形势,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先后组织300多人次、出动钩机依法打击境内的非法稀土采矿点。
10月12日,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称:“太多了!非法盗采的势头按都按不下去!”
英德市国土局办公室及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透露,目前执法监察队的专项整治行动均是在白沙镇展开。
东华镇东坝村、新田村、新老村的村民们反映,村子附近的矿山从这些矿点采矿至今,从来没见到有人来查过。“白沙那里是天天在整治也没整治好,我们这里是完全没人管。”
当记者向英德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咨询相关信息时,均遭到拒绝。
英德市
无企业具备开采资格
对稀土矿私挖滥采现象,国家从政策层面上一直予以严厉打击。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制定了稀土产业3年整顿目标,从控制矿产源头入手治乱、治散。
今年4月初,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厅发文再次重申严控开采总量,“要求合理调整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并向有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开采规模”。
然而,也正是因为国家加大对稀土矿产资源源头的控制力度,致使现存多数稀土分离厂因原料紧缺而愈发产生对非法盗采稀土矿的强烈需求。
“许多分离加工企业在吃不饱的情况下,会大量收购非法原矿,从而使稀土开采和生产监管面临巨大压力。”中国稀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整个广东稀土开采控制指标是2000吨氧化物,根本无法满足稀土分离企业的生产需要,“证外开采、私挖滥采现象也就难免屡禁不止”。
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检索到,全广东省只有梅州市的大埔县、平远县、河源市的5家企业具有合法稀土采矿权,英德境内没有一家企业具备开采资格。
省国土资源厅已暂停稀土采矿权的审批,对稀土资源开采和出口配额进行严格限制。这也印证了知情者透露的英德市东华镇境内发现的稀土矿开采均系非法开采。
知情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东华镇这片山区每个矿点每月大约生产30吨氧化物,每吨氧化物产品的成本大约是2.1万元,售价大约是11万元,这样一来,一个矿点每个月能赚取近300万的利润。”
高额利润使得“稀土变得像白粉一样,令非法采矿者欲罢不能”。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开一个稀土矿一年就能收回成本,这里面利润该有多大!”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日前就表示,目前稀土精矿产品价格已经上涨50%。
一边是合法原料来源的紧缩,另一边则是高额的利润诱惑,稀土行业的当前环境为不法之徒提供了极大的盗采驱动力。
■律师说法
应对稀土资源保护专门立法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认为,无证开采稀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目前在稀土保护上,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针对稀土资源的专门立法。《刑法》虽将非法采矿入罪,但是刑法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还是不够。构成非法采矿罪的条件是“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也就是说对已发现的非法采矿,不论其行为多么严重,只要是首次发现,就不构成犯罪,只能责令其停止开采。
王思鲁认为,应当设立专门法律来保护稀土资源。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思鲁认为,村民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要求,非法开采者承担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只需要证明非法开采者有污染行为,且实际发生了污染后果,非法开采者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李秀婷记者胡念飞实习生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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