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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套房贷政策未现松动迹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 01:50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旭康

  记者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获悉,上海各家银行严格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迹象。

  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建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下发后,上海各银行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发放第三套房贷的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大幅度提高了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各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三部委的文件来执行,即既认房又认贷。

  公会负责人表示,上海各银行将加强行业自律,一旦发现有银行突破红线,将报监管部门查实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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