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调控念“紧箍咒”,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无例外。自5月5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调至30%,二套房首付调至50%,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之后,“伟嘉安捷”统计数据显示,新政下发10日,咨询公积金政策的人数有所上升,但实际成交量却有所下降,与新政之前相比降幅30%左右。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公积金使用人群中,首次贷款人群所占比重较大,约为65%左右。因为之前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相对优惠,只要是家庭成员名下首次贷款购房,均可享受到20%的首付,无90平方米上下限之分。而此次公积金将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首付调至30%,调整后与商业贷款相比其首付优势大大减弱,再加上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相对繁琐,使得公积金对首次置业人群吸引力有所下降,这是导致新政后公积金贷款交易量下降的原因之一。
进入2010年,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做过二次调整,也是造成贷款量下降的主要原因。第一次是3月份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40%;第二次是近期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调至50%。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产,不论该套房产是否有过贷款记录,不论该套房产是否已出售,只要能够从房管局的系统中查询出来,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便算做二套房。而在此新政调整前,公积金是没有首套、二套房之分的,只要结清之前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次使用且按首套房相应政策执行。
据 “伟嘉安捷”统计,在公积金二套房使用人群中,改善型置业人群占多数,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再次上调和认定标准的从严,使得这部分人群交易意愿降低,交易量从而出现一定比例的下滑。
目前公积金也开始执行新的三套房贷标准。如果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全款和一套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果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的话,以往使用公积金再购房时是按二套房处理的,而根据现在的新政,这种情况会视为三套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尽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虽然有所上调,但是其好在利率是统一的,并无上浮迹象。
商报记者 赖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