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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细则即将出台 沪银监局吹风严格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7日 01:20  第一财经日报

  杨斯媛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上海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房地产调控细则等规定,从严把握。

  这是近日在上海银监局关于加强银行业重点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除即将出台的沪版房产调控细则外,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在会议上表示,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在沪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十条”及各行总行的信贷政策。

  关于房地产贷款,阎庆民指出,在沪银行要严格落实“国十条”房地产新政要求,切实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对于土地储备贷款,综合考虑政府信用和财政收支状况,大幅压低土地抵押率,监测贷款投向与土地用途,严防贷款被挪用。

  房地产开发贷款方面,银行要综合考虑企业资质、提高抵押品标准(实行在建工程和土地相结合的抵押)、贷款成数等因素,一律从严把握,并对住房销售回笼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按销售进度归还开发贷款,对到期难以归还的开发贷款一律不得展期。

  与此同时,沪银行业应严格控制全年信贷增量。

  阎庆民表示,上海银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把握信贷投放节奏,防止“突击放贷”和“急刹车”,禁止对中央4万亿元投资以外的新建项目放贷,严控对六大产能过剩行业和四大潜在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并预留贷款规模,做好都市农业和小企业贷款的支持。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阎庆民称,严控对新成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已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新项目贷款,对于自有资金少、收入来源不稳、层级低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组和保全措施。

  据悉,在沪银行业机构已完成首批9家镇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解包还原”、“重新立据”,其他政府融资平台的解包还原正在紧张进行,4月底已基本完成一半以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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