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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综合报道】4月30日,继国务院楼市新政公布后, 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通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等各项要求。
《通知》还明确提出了本市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的具体措施,其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贷款;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
国务院17日发布的通知明确授权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因此,地方政府何时出台细则成为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除北京外,深圳、上海等地也正在积极酝酿地方执行细则,深圳也有可能以家庭为单位限制本地人购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