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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策房轮候家庭资产即将复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 02:55  北京晨报

  经适房回购有政策无先例 必要时清查已购经适房家庭资产

  住建部最新发布的有关经适房管理的通知,对申请者的资产状况,已购者的租售行为等做了严格规定,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近期,本市将对政策性住房轮候家庭的资产状况再次进行核查,并将根据住建部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启动已购经适房家庭的资产清查工作。

  经适房租售引议论纷纷

  记者了解到,对于住建部的通知,市民对骗购经适房的相关处罚并不敏感,而是对于经适房的租售行为议论纷纷。有的经适房出租的人提出了工作地点远,当初购买经适房时与商品房差价不大等实际困难或客观情况。其实,本市在2007年9月发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政府回购从未出现

  此外,本市也规定,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这些规定与住建部日前下发的通知基本一致,并不存在“新政策”的问题。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成国表示,经适房的政府回购,本市有明文规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政府回购经适房的情况。下一步将根据住建部和本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并将根据住建部要求,在必要的时候对已购经适房人群的资产状况进行复核。而本市在住建部此通知下发前,已经在制订方案,准备对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房轮候家庭的资产展开大规模的核查。

  北京落地政策将更严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针对近期国务院、住建委等部门发布的各项房地产政策,本市已经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北京落地政策。据透露,落地政策会比“国家级”政策更加严格,包括一系列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以及对于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的,将从房地产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晨报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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