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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公布,意味着深圳又一次站在了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
●综改方案昨日正式公布,宝安龙岗若纳入范围,特区面积将近两倍于香港
●目标定位有全新表述,对深港紧密合作的战略定位亦有“瘦身”
权威说法
"积极研究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解决“一市两法”问题。"
■新快报记者 陈红艳 黄学民 实习生 钟丽婷
漫长等待一朝终结,深圳又一次站在了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昨日,深圳正式向外界公布《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中透露,将积极研究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经济特区扩容一事,的确有望实现。
2008年底,深圳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方案》。随后,国家发改委立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专门征求了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28个部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上报国务院审批。5月上旬,国务院批准了该方案。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对于深圳坊间关注度最高的“关外纳入经济特区版图”一事,《方案》中表述为“积极研究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解决‘一市两法’问题”。深圳将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力争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方案》指出深圳改革将在六大领域重点突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以深港合作为重点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
根据《方案》,深圳的金融改革创新将从九个方面进行。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支持在深圳设立创业板,探索在深圳设立本外币债券市场,积极探索房地产、高速公路、码头、电力等资产证券化等。
深圳未来的目标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昨日公布的《方案》还对深圳的目标定位给出了全新表述——“四市六区”。
“四市”即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六区”的表述包括: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先锋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和法治建设的模范区。
这一新表述将作为深圳近期和远期的改革发展目标。
据了解,深圳在不同历史阶段提出了不同的发展定位。1990年,提出综合性经济特区和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1995年,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2000年,提出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高科技城市、世界园林式花园城市、社会主义法制城市和现代文明城市;2005年,提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等定位。
深圳市政府相关人士指出,这次新的定位涵盖了过去所有内容,又有了新的要求和目标。
方案焦点
深圳房地产或有利好
针对众多房地产商等社会人士热烈关注的“关外是否加盟经济特区”之争,《方案》含蓄地予以指引。这个争论被表述为“积极研究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解决‘一市两法’问题”。换言之,经济特区的确有希望扩容。一旦“积极探索”变为现实,深圳特区的总面积将由现在的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差不多是香港面积(1103平方公里)的近两倍。
方案中涉及的“特区版图”的可能性扩充,使得宝安、龙岗成为特区的可能性更接近现实。多位专家认为,这样的版图扩充对于深圳房地产是个重大利好,宝安和龙岗房价未来或会上涨,关内的房价有可能失去优势而有降价压力。
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953平方公里,其中,经济特区面积仅为395.81平方公里。
深港“金融中心”被删
在深圳上报国务院的原综改方案中,对深港紧密合作的战略性定位为:全球性的金融、物流、贸易、创新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五大中心。当时不少专家分析认为,在上海刚刚获得国际金融与国际航运“双中心”定位后,港沪两地形成了遥相呼应之势。
但在昨日正式公布的综改方案中,“五大中心”瘦身为“四大中心”,表述为“深圳要与香港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换言之,占据深港地区建设“五大中心”首位的“全球性金融中心”,在获批方案中被删除。深港的定位再次发生变化。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变化当属深圳上报方案与最终获批方案的最大变化。
公务员要“能进能出”
《方案》指出,深圳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探索实行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体制。同时,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缩短管理链条,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提及自主创新,深圳市常务副市长许勤表示,自主创新是深圳的一面旗帜,深圳去年实现经济12.1%增长速度,GDP为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自主创新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所以“自主创新无论怎么提,提到什么高度,都不过分”。《方案》中提出,深圳要推进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实现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技术的快速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城市。
四个先行先试
●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
●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
●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
●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综改大事记
●2005年深圳正式向国家申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首个“新特区”花落上海浦东。
●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继上海浦东后,正式成为第二个获批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7年深圳再次筹备积极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范围内,许多省市参与申报“新特区”竞争。
●2008年7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2008-2020)》开始起草调研,作为其配套措施的综改革方案开始酝酿制定。
●2008年11月深圳综改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
●2009年1月8日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正式公布,深圳在《纲要》中正式被明确表述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标志着深圳正式获批“新特区”。
●2009年3月经过多次修改后的深圳综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审议。
●2009年5月媒体报道综改方案获批。
相关链接
中国目前有七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湖南长株潭城市群、成都、武汉城市圈和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