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利好:未成年人医保补助将升至不低于90元,乙类新药好药大部分无需先自付10%药费
马汉青 林甲松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林甲松报道:昨天,广州市公布阶段性下调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率,这对医保待遇有无影响?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医保处处长张学文。
问:这次医保调低的是单位缴费,为何不调低职工缴费部分?居民医保缴费为何不调低?
答:目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为2%。阶段性下调的是单位缴费,职工缴费由于全部都划入其个人账户,并未增加其负担,因此未作调整。至于面向未成年人、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的居民医保,是去年才开展的,没有积累,还只能保基本,且其缴费与工资水平并不挂钩,目前没有降低空间。
问:刚出台的医改意见明确,2010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广州情况如何?
答:目前广州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分三种类型,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为80元,非从业居民为100元,老年居民为500元,整体平均补助标准约为122元。从7月份开始的新社保年度,广州未成年人参保的补助标准将提升到不低于90元。这既可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也为提高待遇水平提供了基础。
问:阶段性降费会否影响广州医保待遇?
答:不会,近期还将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包括:扩大支付范围,尽快出台普通门诊纳入医保统筹办法,增加小孩的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指定慢性病等。目前,医保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一般是相对较贵的新药、好药,要先自付10%才进入医保报销,争取今年取消大部分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药费,直接进入医保报销。
问:最近省劳动保障厅出台意见,提出职工医保卡可由亲属统筹使用,广州有无动作?
答:这方面将按国家和省的政策,在完善整体医疗保障制度时作出安排。但目前重点主要是考虑提高待遇水平、扩大医保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