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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限价盘有业主想退房 政府回购无空子可钻(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 13:41  新快报

  李先生和其他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但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广州某限价盘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退房得按合同来,“阳光家缘的退房数据指的是合同双方在签订了《限价房买卖合同》后,业主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业主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不过,如果房屋有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业主有权提出退房。”

  特别关注

  政府回购无空子可钻

  据了解,早期购买了限价房的业主都已开始供楼,要退房的话,将面临高昂的违约金条款,因此不少人把希望寄托在政府“回购”这条路上。

  据了解,根据2008年1月3日起施行的《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这让一些业主寄望于等待房管部门的回购,有业主表示,曾多次致电房管局热线询问如何回购限价房,得到的答复是:细则尚未出台,市民仍需等待。

  就限价房退房和回购的相关事宜,记者咨询了市国土房管局中介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首先指出,不能将退房和回购进行混淆,“退房基于合同双方在法律上的约定,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事;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回购,是政府向业主回购,完全是两回事。”

  对于不少限价房业主关心的回购程序,该负责人解释道,“市民可以向政府提出回购,不过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办法》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可以申请由房管局回购,也就是说,有了房产证才能申请回购;第二个条件是,只有能证明自己有了第二套房产的业主,才能申请回购。政府回购限价房的价格,还要计算房屋的折旧率。”

  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房管部门将有选择地进行限价房的回购,“不是说提出回购申请的,政府全部都会受理,对于利用虚假的二套房买卖合同提出回购申请的买家,政府就不会受理。”

  此外,限价房业主应该如何退房呢?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限价房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其退房程序和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业主应直接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没有结果的,可以打官司解决,走退房程序无需经过房管部门。”对于质量问题,该负责人则表示,“应该以当事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房管部门没有办法判断房屋质量,质量问题应该由质检部门鉴定。”

  专家观点

  韩世同:限价房业主应有契约精神

  “退房不是一个好现象。”寒桐(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认为,“楼市和股市一样有升有跌,买卖双方应该维持契约的精神,不能市道不好了,就有这么多人退房。楼市和股市一样有升有跌,为什么楼市好的时候,就没有这么多人因为质量问题退房呢?”

  韩世同说,目前限价房仍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据我了解,现在在金沙洲,比限价房便宜的普通商品房只有中海金沙湾,即使是保利西子湾的6500元/平方米,与周边的商品房比起来也有一定的优势。”

  律师说法

  彭清正:严重违约,业主方可退房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彭清正表示,“有些业主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并不是所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都可以构成退房,除非是开发商严重违约,业主才能提出退房的要求。”彭清正指出,业主要求退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没有取得政府出具的验收合格证的,二是房屋有严重的建筑安全隐患,“如果装修质量不过关,业主可以通过集体协商,与开发商取得互相谅解,让其更换装修或者作出赔偿,不是说有质量问题就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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