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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支持业主退楼价缩水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0:34 江南时报

  日前,深圳楼市出现一种新现象:因部分开发商调低楼盘售价,导致先期购买的部分业主房屋资产出现了“缩水”,这些业主纷纷提出各种要求,希望得到补偿。前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召集部分开发商、法律人士,专门就此事进行了研讨。

  据了解,今年2月24日,金地梅陇镇三期开盘,价格为每平方米11500元,而于去年7月开盘的二期第二批价格则为每平方米15600元,三期的价格每平方米比二期第二批低了4000元。相同的情况也发生在了万科第五园。万科第五园最近在销售部分高层楼盘时,根据整个集团快速销售的策略进行了价格调整,下调幅度为10%至15%。

  对于金地梅陇镇三期价格低于二期价格的问题,金地集团法律顾问前日解释,三期则靠近市政路,另外,在宏观调控、银行紧缩信贷的背景下,对梅陇镇三期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也属迫不得已。

  前日,金地、万科两大深圳房地产品牌发展商一致表示,将在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方面进行更多投入,但不会满足部分业主提出的退房或赠送装修、车位等要求。金地集团将设立了一个1000万元的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等配套水平。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业处的陈凯在研讨会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规定:预售商品房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微利房”、“解困房”等必须执行国家定价以外,合同双方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也应当予以保护。该条款还明确规定,购房者不能因为商品房价格下降而要求将原约定的价格下降或解除合同。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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