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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烂尾楼王:平安期待投资更多物业(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0:28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1年9月,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北京商务局的前身)作出“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关于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更换合作方的批复>文件,将外资方股东变更为香港美邦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市工商局依据627号批复变更了营业执照。

  这一批复导致了香港嘉利来集团出局,项目名称也改为美邦国际中心。

  由此,原外资股东方香港嘉利来与北京二商集团及北京市相关部门因股权转让问题便开始了持久的争夺战。

  2001年10月,香港嘉利来向当时的国家外经贸部提起行政复议请求。

  2002年7月,外经贸部下发了67号行政复议,要求北京市外经贸委撤销627号批复,恢复香港嘉利来股东地位。

  2002年7月,二商集团因不服商务部67号行政复议决定,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3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商务部三次发函,督促执行67号行政复议,而北京市外经贸委未执行。

  2003年12月,商务部一审败诉。商务部和香港嘉利来随即上诉北京市高院,2005年2月高院撤销一审,发回二中院重审,2005年2月,二商集团撤诉。

  2004年3月,国贸仲对0382号仲裁案做出0012号裁决书,裁决北京嘉利来置业公司合同终止,自此香港嘉利来在法律上失去了股东地位。

  2005年6月,北京市商务局下发443号、444文。443号文依据商务部67号行政复议撤回了627号批复,导致了新合作公司北京美邦亚联丧失合法身份。444号文依据0012号仲裁裁决书,终止了嘉利来置业公司合同,确认原合作公司合作关系不复存在。这两个文件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该项目与香港嘉利来、香港美邦和北京安华公司“两不沾”的特殊局面,两个合作公司的合法地位均被架空。 

  2005年9月20日,嘉利来股权纠纷仲裁案再次裁决:确认房地产合同合法有效,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嘉利来)是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嘉利来合作公司)的股东,享有60%的股东权益。 

  据了解,此后双方均向相关部门提起进一步的要求或诉讼,但纠纷至今未了。

  在这场股权争夺战中,站在任何一方的角度看都很占理,但惟独全局是一盘迷雾。

  平安期待投资更多物业

  对于中国平安来说,美邦国际中心这笔交易的背后,是中国平安正在寻找合适的路径进行物业投资。

  “中国平安以平安信托为基础开展物业投资已超过三年,投资目标集中在写字楼、零售物业、服务式公寓,以及商务型酒店等领域。”艾兵虽然对购买美邦国际中心的具体细节绝口不提,但是,谈及战略问题时,却显得随和了许多。“我们的出发点是长期持有一些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物业。”

  平安国际金融中心正是契合了这个出发点。

  据了解,平安金融中心所在的燕莎区域本就是一个传统商务区,而与CBD相比,又有非常便捷的交通。“这两点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会越来越重要。”艾兵坦言,平安国际金融中心的客户群定位就是那些具有快速成长性的国际化企业。“同时,将以优惠于市场的条件吸引500强企业入驻。”

  记者从代理行方面也了解到,2007燕莎地区写字楼的租金报价已经超过了200元每平方米每天,与CBD区域不相上下。

  据了解,由于是集团整体上市,所以平安信托和平安人寿、平安产险、平安证券、平安银行一起均被纳入了上市公司资产之列。

  “在北京,除了投资平安国际中心之外,中国平安还有少量的服务式公寓以及零售物业的投资。”艾兵介绍说,目前,中国平安的物业投资项目已经覆盖了主要的一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平安信托投资和管理下的物业,包括平安信托作为信托的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的角色投资和管理的物业,其综合存量接近100亿元。”

  据了解,去年11月6日,中国平安曾发布公告,以16.57亿元购得深圳福田商业地皮,将在此建设一座高达百层的摩天大楼,预计高度可能达450米,该楼建成后将成为深圳新地标。

  2006年11月,平安信托还与深圳泛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首批合作开发北京、南宁、玉溪和荆州4个商业地产项目,涉及投资近10亿元。

  2006年8月,平安信托斥资20亿元购买中信深圳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另外约定投资10亿元信托资金用于支持中信深圳集团公司的长沙、苏州项目的建设。

  但由于保险公司只能在一定监管的指标下投资自用物业,而对于投资性物业,并没有对保险投资领域开放。“目前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购买自用物业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物业投资,而使用的资金也多为自有资金,并辅以财务杠杆。”据那位代理行知情人士透露,一旦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政策开闸,保险公司即可将办公物业或委托持有的物业转由保险资金持有,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即可套现退出。

  在国外,通常情况下,约有25%-35%的保险资金投资物业领域。艾兵坦言,今后,平安信托还将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在物业投资领域的开放,最终实现平安集团的保险资产,能够匹配在优质的稳定的物业资产上。“这是中国平安长期的投资战略目标之一。”

  同时,艾兵也强调,中国平安的物业投资战略非常清晰。“只做长期的财务投资人,不会去尝试自己做开发商和物业的招商、经营等具体事物。这些都将由专业的合作伙伴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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