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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上海房地局增补业主公约条款根治群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0:32 上海商报

  商报记者 徐健

  今后上海住宅小区的业主公约将成为制约群租的重要手段。昨日,市房地资源局制定并下发《关于抓紧完善业主公约,增补规范租赁行为相关条款的通知》,将通过引导业主自律,坚定对群租进行“清场”。

  “规范租赁行为,消除群租隐患”是市政府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六大目标之一,也是今年上海市平安建设的重要实事项目。实践证明,通过《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对租赁行为进行约定,已成为预防和整治群租的有效手段之一。

  《通知》针对当前住宅租赁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在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中,增补相关内容,要求各区县房地局和房地办事处参照增补条款,抓紧指导和协助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完善公约。

  据悉,增补内容包括:1、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2、不得危及住宅物业的安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3、不能将厨房、

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
客厅
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
装修
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5、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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