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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今起广州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需再垫付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22:4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两车相撞,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这是交强险的一个独特的赔付要求,,这个规定让车主平添了、不少麻烦。从今天起,广州开始推行新措施,遇到类似问题,无责车主、将不必再垫付赔款。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被人撞还要赔钱赔时间的“无责赔偿”条款,倍受社会关注。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局长助理江裕棠:“目前引起争议的,是无责财产损失400元的赔偿限额,尤其是无责方本身又无任何损失,还得向全责方赔偿,很多机动车车主难以接受。”

  为此,广东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及时推出新措施,交强险全责方承保公司代无责方垫付。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协作,由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无责方的无过错400元赔偿款,再由双方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使保险理赔过程更加人性化和高效率。但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在24小时内一起前往快速理赔点办理索赔。另外记者了解到,广州市

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也将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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