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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个人各出一半 江苏试水房产共有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01:0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公培佳 江苏报道

  “和政府一起出资买套房子住。”

  别以为这是个玩笑话,江苏省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正在省内苏州、连云港、高邮等5个城市试点房屋“共有产权”制度。

  “今年高邮市将有20户这样的‘夹心层’住进新房,不同的是他们买房子时,只出一半资金,拥有一半产权,另一半资金由政府出;在居住期间要向政府支付租金。”高邮市房管局局长张宗桥8月23日对本报称。

  高邮样板

  8月22日,在高邮租房生活了十多年的老张特意骑自行车去看了看提供“共有产权”房的小区。“只要10分钟就能到市区最繁华的地段,生活工作都很方便。”

  据张宗桥介绍,高邮在保障困难户住进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的同时,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特意出台了“共有产权”制度,购房者自出资金50%,其余由政府出资,产权各占一半,购房者居住期间要向政府交纳租金;条件稍好点的购房者,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将来经济条件允许了,可把政府拥有的产权回购。

  具体包括:如果回购行为发生在5年之内,则对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原价出让,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或者5年之后再回购,则按当时同区域商品

房价格计价;不过,购房者必须在完全取得这一经济适用房全部所有权满5年后,并批准后才能够按市场评估价格上市出售。出售时,还得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等。

  “一家3口人,每月收入仅1100余元正符合申请条件。”老张称。据了解,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条件是:以高邮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00元计算,必须同时符合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在18000元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5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米以下的城市非农业居民。

  张宗桥称,目前还处于个人申购阶段,有关部门要进行核实、公示,符合条件的才会被批准,购房后拿到的房产证齐全,除了注明与政府共有产权外,没有任何区别;而今年年前,准备了20套房;房型面积包括60平米、61平米、67平米等多种,认购价格则初步确定为1289元/平米,房租为1.96元/平米每月。

  记者了解到,高邮市目前商品房均价在2700-3000元左右,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在1300元以下,“共有产权”买房,以60平米房型计算,个人只需交纳4万元左右就可拥有房子住,此后每月再交纳60元房租。而政府出资主要由房管局筹集,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收益。

  能否推广

  “政府应该积极探索更多的住房保障方式,而老百姓也要转变住房观念:不只买全部产权,也要参与买部分产权的房子。”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对这一改革给予了肯定。

  在张宗桥看来:“这一制度最具颠覆性的就是首次提出了房屋产权的公私合有、房屋使用者买租结合的全新模式,以及对房屋半产权的回购等课题。”

  记者从其他试点地无锡、连云港、姜堰、苏州了解到,目前已经有300多户家庭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解决了住房问题,而这一数字在今年将扩大到1000户左右。

  经济条件和老张相当的购房者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认为是个福音。更多的声音则希望将来这一模式可以扩展到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施行这一模式,值得推广,至于国家政府财力能否支撑,事实上,出租也会有所收益的,政府负担不会太重。”中国

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建议,在开发“共有产权”房时交给国有性质的房地产企业去开发,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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