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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政:允许农地入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00:5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杨仕省 重庆报道 日前,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新政: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 8月21日,本报记者到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下称重庆城乡改革区),亲身体验到这里焕发出的活力。 “在改革试验还没开始之前,重庆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已事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重庆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许玉明研究员说。 记者获知,改革试验之前,麒麟村就已经开始农地入股的试验。“在该村,入股的农民有着多重身份。”当地一位名叫曹阳的农民告诉记者,比如集体成员、公司股东等。“农民还在公司上班,领取一份劳动报酬。” 宗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余安全称,“公司的成立,是迫不得已”。据了解,余安全是麒麟村一大富户。20世纪80年代初,他走南闯北,做生意;90年代末,他回到家乡,先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用来试验种枇杷,之后带动了其他村民,也种果树。 余安全的试验,石堰镇党委书记杨通胜都看在眼里,但杨通胜考虑到土地入股的风险,决定在508户的514亩土地上,再一次试验。 杨通胜在试验中发现:6万株柑橘苗成功种植后,成活率接近100%。据了解,等到柑橘挂果的季节,每亩土地每年的产值将达到4000元,除去成本,每亩地收入将在2000元以上。此前,每亩地每年的收益只有250元左右。 这得益于麒麟村的发展模式。记者从长寿县石堰镇获悉,该镇还计划把全村3880多亩耕地聚拢起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产能。麒麟村还计划盖楼房、超市、卫生所、幼儿园等,生活质量将可以与城里人媲美。 看到如此好的效果,上月初,重庆市工商局出台了城乡统筹改革的50条具体措施。随着文件的出台并实施,农地入股名正言顺的土地流转形式,得到政府支持。 然而,农地入股的试验,可能存在风险,也无法回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兴权博士认为,“入股”是投资行为,肯定存在风险。 麒麟村村民曹阳认为,从入股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转让了,已和公司一道承担风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不能退只能转让。如果公司倒闭,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必须用所有财产清偿所有债务。 如此一来,作为股东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永远地失去了。对此,一些地方正在往这些以农地入股成立的公司派遣“财务总监”,以期加强监管。 重庆的此番改革,立即引来嗅觉灵敏的浙商。据悉,已有浙商斥资1亿元,在重庆的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建立3000亩食品工业园区。浙商老板刘建称:“要尝试‘农民土地入股’,不能光响雷不下雨。” 重庆市发改委体制办不愿具名的女士说:“该合作项目,选择了九龙坡白市驿镇的一个村,计划在那里建立一个食品加工基地,实行农民以土地入股,并招聘农民作为员工,当地农民既可以做股东,也可以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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