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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清理整顿涉及生猪等副食品各项收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 19: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擅设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本报讯 (记者 顾荣 实习生李梦珊) 按照国家和我省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从现在起,我省开始全面清理整顿涉及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项收费。 省物价局为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监督有关收费站(点)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减免和生猪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不合理负担。通知公布了我省现行涉及生猪饲养、屠宰和销售环节的动物防疫检疫费、动物产品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强调,各地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所属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涉及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通知规定,为养猪户、经营户提供屠宰加工、仓储、运输,以及圈舍消毒、销售摊位消毒、定点屠宰场代宰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坚决纠正各种对养猪户、经营户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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