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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垄断企业超额利润补偿社会民生合理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2:10 第一财经日报
目前,物价的持续上涨已严重影响到包括低收入家庭在内的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在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平抑日益上涨的物价对民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带来生活压力的背景下,8月15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通知》,其中规定,“将依法研究建立从垄断性、资源性行业政策性提价和政策性加价所形成的超额利润中提取价格调节基金的制度,集中部分财力,专项用于对受价格改革影响较大的低收入群众和弱势行业实施价格补贴和相关调控措施,形成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 山东的这一探索是值得赞许与期待的。根本而言,应对物价上涨压力的途径是提高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但在某个具体时段,在蛋糕规模既定的条件下,还需要或者说更需要通过改变蛋糕的分配方式来实现。而目前在蛋糕的分配方式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最明显的就是,一些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和企业,依靠垄断优势,将超额利润以各种形式转化为收入,职工平均货币收入及福利等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比如,经山东省审计厅审计,去年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每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389元,月均工资基数是21300元。 从垄断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有能力,也本应为国家纾解困难群体的生活作出自己的贡献。国资委前不久发布的国有重点企业经营情况显示,今年前5个月垄断性行业利润暴涨,同时国有重点企业利润也越来越集中到少数的垄断性行业领域,像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等8个行业实现利润都在百亿元以上,合计实现利润2848.1亿元,占国有重点企业实现利润的85.9%。但是,垄断行业和企业的超额利润并不是靠其劳动效率的提升带来的,多半是因为政策性提价。 应当注意到,这些超额利润也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职工收入或福利。它产生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就是,拉大行业和阶层收入差距,使社会出现两极分化,这样,一旦处于某些非常时期,比如现在物价上涨阶段,低收入群众和弱势行业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就较差,并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因此,在当前尚未能打破行业垄断格局的情形下,要解决因垄断而带来的收入分配两极化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建立将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转移支付的机制。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像山东一样,抓紧研究从垄断性、资源性行业政策性提价和政策性加价所形成的超额利润中,提取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用于对受价格改革影响较大的低收入群众和弱势行业实施价格补贴。这项制度建立后,不仅仅是物价上涨,当今后进行价格改革致使困难群体的生活受到影响时,从而能自动将这种不利影响熨平到一个可承受的范围内,并形成一种“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从某种角度说,这也是垄断行业和企业用自己的垄断所得回报社会的一个具体体现。 当然,建立垄断性企业超额利润补贴低收入群体的机制,只是缓解中国持续拉大的收入差距和应对持续的物价上涨的一种方式。对困难群体而言,更为基本的,是建立公平的社会分配机制。这就需要我们有一个强大的、有效的再分配体制,它包括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支出、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转移支付等。再分配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逐步提高垄断企业上缴利润给国家的比例,并建立国企向国家分红制度。这不仅可以强制分享垄断利润与垄断利益,也为再分配体制的建立提供“源头之水”。通过再分配体制,把垄断企业上缴给国家的利润,使之更多地向民生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改善公共服务倾斜,一句话,惠及全民,较之仅将超额利润或超额利润中的一部分用于补贴要公平、合理得多。 总之,山东探索建立垄断性企业超额利润补贴低收入群体机制的方向,无疑是值得大声赞许的。但在肯定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超额利润确定多少才合适?超额利润的补贴又将如何分配?这些具体问题,有赖于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出台更细致周到、可执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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