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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大住房面积 实行差别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13:18 现代金报

  金报讯(记者 蒋慧玲 见习记者 张妮娜)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主席会议获悉,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在收到宁波市政协350号《关于扩大廉租房覆盖面和完善廉租房保障工作的建议》提案后,市政府立即责成建设委员会对宁波市廉租住房政策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人均住房面积 从12平米提高到13平米

  据悉,宁波拟扩大保障覆盖面,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标准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提高到低于13平方米;收入标准按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设定,今后再逐步提高。根据估算,本次扩面后,市三区廉租房保障户数将达到近6000户,净增4500多户。

  对低收入家庭 拟实行差别租金补贴

  居住面积扩大后,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差异,将实行差别租金补贴。属于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市场平均租金,保持原来的租金水平;对于低收入家庭,则按市场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的租金标准将根据租金补贴的相应比例设定。

  扩面后适当增加实物配租,将生活比较困难、收入条件改善可能性已不大且住房面积低于一定面积标准的老人纳入配租范围。

  严格审核管理 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廉租房申请对象收入审核机制,由各区政府组织房管、街道、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监察部门等组成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同时进一步健全廉租房申请审核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完善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收入或住房条件改善、不再具备享受廉租房的家庭及时退出廉租房,以建立起更为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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