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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对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资金投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12:34 中国财经报
北部湾建设资金是“抓手” 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肩负着发展和调控经济的职能,在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过程中责任重大。因此,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落实,让北部湾建设更加风生水起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经济区建设的资金投入 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从总体上看,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这些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要想让北部湾经济区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一极,需要在财政加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对整个区域发展进行大推动。 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的投入力度。一是设立北部湾开发专项资金,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技改、建设、科技、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向经济区倾斜。二是落实沿海四市上缴自治区财政“四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四税”)返还的优惠政策,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加大对南北钦防四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将北部湾经济区内征收的“四税”上划中央部分给予全额返还。二是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加大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三是争取扩大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资金对南北钦防四市的投入规模。四是争取中央财政设立北部湾经济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中央专项拨款、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基金和扶贫资金等。五是争取中央给予北部湾经济区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为了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把北部湾经济区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平台,中央可以考虑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以下支持:对北部湾经济区产生的关税实行增量分成,以支持北部湾的边境口岸、港口、机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北部湾保税区,按照自由港、国际枢纽港及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模式,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实行国外货物入港保税、国内货物入港退税、港内加工产品不征税的政策;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内的企业10年内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在北部湾经济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试点。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坚持财政资金引导、市场运作为主、多元投资主体参与的原则,改变过去财政直接投入的方式,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贴、投资参股、注入资本金、贷款担保等方式,积极拓宽经济区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重点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扩大外资的使用规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特别是东部资本的投入。 积极完善融资平台的建设。一是自治区财政投资1.8亿元资本金组建广西北部湾开发投资公司,以此作为投融资平台和投资实体,从事经济区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开发和滚动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自治区财政厅新设立的国际金融合作处职能,更多地争取国际金融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等的优惠贷款。三是支持南北钦防四市改革重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整合产权,引入战略合作机构,建立北部湾发展银行。四是探索建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优势产业和支柱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上市融资。五是争取更多的区外银行、境外银行、投融资机构在北部湾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存贷业务。 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相对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资金需求而言,财政资金的供给在总体上看是供不应求的。同时,财政资金使用是采取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由于委托——代理环节过长、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在代理方即资金使用者方面,可能会出现不顾成本盲目投资、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等“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在科学合理界定支出范围环节、项目环节、支出环节和监督检查环节上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通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得以发挥。 首先,合理界定财政资金的支出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不再是传统的生产建设财政,公共财政资金的供给仅限于公益性范围,必须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标准。因此,财政在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合理调整支出范围,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把竞争性投资领域和一般性生产项目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运作。主要增加对公共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特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加大对科技、教育等重点社会领域的支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确保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其次,加强对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管理。一是设立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聘请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对沿海经济建设、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港口、交通和能源进行全面设计和充分论证,建立项目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对经济推动作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的行为。二是推行贴息、补贴和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制,逐步推进投资评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择优确定项目的具体运作企业和承办单位,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推行项目资金的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现行的预算科目细化项目预算的编制,重大项目推行跨年度预算和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同时,严格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报送,认真把好决算审核关。 第三,加强对财政建设资金支出的管理。一是整合专项资金,以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为契机,以主导产业和项目打造资金整合平台,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建设资金有机捆绑、相互衔接、匹配投入,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的问题,集中财力支持区域内起关键作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提升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整体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借助“金财工程”这个技术平台,对财政资金直接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减轻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同时,建立起资金的信息系统和监控网络,对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跟踪资金运行动态和使用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三是严格建设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由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用款单位和财政部门三家共同把关、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四,加强对财政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特别是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起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在提前介入、全面参与、全程监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委托中介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等方式,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财政支持北部湾建设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对项目进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考核,并在考评的基础上,建立起奖优惩劣制度,对效益好的项目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对效益差的项目暂停安排资金,对问题突出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和督促整改。(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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