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上海松江客运中心案:违法开始 混乱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 14:08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李平 陈周锡 上海、北京报道

  8月2日上午,上海松江客运中心拖欠工程款案复审听证会,在上海市高院召开。

  “复审的希望不大。”被告项目开发商——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庄城”)总经理刘波名告诉记者。2005年9月,客运中心的工程承包商浙江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控告上海庄城拖欠其2.7亿工程款。此前,两审法院都判决上海庄城败诉。

  因纠纷已停工近4年时间的上海松江客运中心,规划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近20亿元,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九号线衔接,号称“松江新城动脉”。

  这原本是个平常的工程纠纷案,但刘波名和他的老板周建和更愿意认为,案件之外,自己是在跟上海庄城另两方股东及松江区政府打官司。围绕客运中心的是是非非,他们已经纠缠了5年时间。而7月16日松江区房屋土地局向法院提供的一份证据显示,松江客运中心所占用的263.9亩土地仍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且是耕地,让这一案件再度扑朔迷离。

  “先用后征是《土地法》绝对禁止的行为。松江的行为更恶劣,开工5年了还没有征。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震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表示。

  土地换资金

  2002年初,由于在北京宣武新城改造中有不俗表现,香港商人周建和受松江区政府邀请,建设松江客运中心项目。当年5月,周建和旗下的两家公司北京庄胜、香港建采与松江区所属的上海城通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通)以及一位新西兰客商林敏达成合作协议,成立上海庄城公司,运作客运中心项目。

  为了解决当时松江区政府资金拮据的状况,四方股东达成了一个“土地换资金”的捆绑式合同。约定客运中心建设的资金主要由北京庄胜提供,上海城通则代表松江区政府承诺向上海庄城注入1200亩土地,其中客运中心建设初定350亩以市政设施用地的名义划拨,土地出让金每亩25万元;剩余的850亩用于商品房开发,可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享受每亩38万元的优惠地价,以此作为对投资方的补偿。

  但随后而来的国家宏观调控使得这个协议没有了可操作性。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颁行,商业、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转让。

  为了兑现当初以优惠价提供住宅开发用地的承诺,2003年下半年,上海庄城公司四方股东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合同》,客运中心用地缩减为263.9亩,仍维持25万元/亩的价格。住宅用地则调整为969.39亩,分别是388地块 (嘉松南路2号)、323地块(大学城站2号)以及257地块(祥和路2号)。这三个地块将以“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合同约定:由上海庄城参加公开招投标,在最终由招标达成的出让价格中,上海庄城按51万元/亩的代价承担,高出每亩38万元的部分,由上海城通承担。

  出现裂痕

  2003年12月底,上海庄城以3.5亿元竞得388地块。也在这时,几方股东间开始出现裂痕。

  此时的上海庄城,注册资本金为1200万美元,不足以支付土地出让金。2004年2月13日,上海庄城董事会通过大股东贷款的决议,北京庄胜在2月23日之前向上海庄城提供1.8亿的大股东贷款。

  但这笔钱始终没能划入上海房地局账户,上海市房地局最终在4月26日解除了与上海庄城的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2800万元。此时,小股东上海城通和林敏也对外宣称“周建和没钱”,要求周“出局”,由他们接盘。

  周建和对此的解释是,上海城通阻挠。“我把钱从北京存到上海的银行了,银行存单他们也看到了。大股东贷款得按照董事会决议签贷款协议,但是城通一直拿着董事会决议不肯给我,我怎么敢把这笔钱打进去?”

  由于周建和拒绝出局,2004年5月,两位小股东向上海市仲裁委提起仲裁,但至今3年,仍未拿出仲裁结果。在2005年7月的一次谈判中,松江区政府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但前提都是周建和必须退出合资公司,松江区方面愿意给一定补偿。周建和明确回绝了对方的安排。

  而当初松江区政府承诺的969亩土地,也先后落入了他人之手。

  但由于必须承建松江客运中心,才能以每亩38万元的优惠地价获得这969亩土地的开发权,因此,随着松江客运中心项目的停滞,这969亩土地的开发也是“名不正言不顺”。

  撞到枪口上

  就在一切陷入僵局之时,松江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把松江客运中心案,推向高潮。

  7月16日,松江区房地局和客运中心所在的方松街道办事处,同时出具证明称,上海庄城获得了松江区规划管理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在办理该地块的征用和划拨手续过程中,上海庄城仅支付了耕地开垦费人民币527万元,并未办理后续手续。因为征用和划拨手续尚未完成,该地块仍是方松街道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性质是耕地。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都惊讶于在上海出现这样大面积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形。“先用后征是《土地法》绝对禁止的行为。松江的行为更恶劣,开工5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征。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震惊!”王卫国说。

  松江区政府官员也承认,到目前为止,263地块仍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海轨道交通九号线松江段常务副总指挥长、上海庄城公司监事长陆宝金告诉本报,2002年之前规划的客运中心土地为162亩,是集体土地;后来项目增加90多亩,也是集体土地,“现在这块土地还是集体用地。”

  陆宝金告诉记者,“原先集体土地是可以拿出来挂牌招商的,招商出去之后,周建和没有钱,所以土地征用和划拨等后续手续,就给拖下来了。”上海城通公司总经理王晓群也表示,“主要可能是钱的原因。”

  而周建和对这块土地的性质是集体用地,则表示惊讶。他告诉记者,直到证明材料出来,他才知道。

  “我作为地产商当然要确认这块土地的开发权。我当初问他们,他们说没问题,都是成熟的地皮,还给我提供了一份副区长签字批示的确认土地开发权的文件。而且我到松江区考察,他们的官员跟我说居民拆迁补偿等问题都处理妥当,可以绝对放心。”周建和说。

  如果当地政府明知是集体土地,还没有办理农转非和征地审批的情况下就招商引资,而且长期以来不告知投资者真实情况,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商业欺诈,江平、王卫国、尹田等法学家认为。

  周建和介绍,在上海庄城四位股东先后签订的几个合同中都规定,所有土地征用和划拨批租的工作,均由上海城通负责完成。“我们约好的,我出钱,他出地。客运中心那263亩地我给了500多万,但我一直以为那是土地出让金。现在他们才告诉我,那是耕地农转非的开垦费。”

  松江区政府方面表示,现在关键还是钱的问题。只要有钱,这块土地性质的变更并不难。

  但王卫国告诉记者,这已经完全在松江区政府的能力之外了。“凡是涉及耕地征用,都要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5公顷以上要国务院才能批准。”

  他告诉记者,按照《土地法》,松江区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法。作为违法项目的客运中心在现行法律下也只有一种出路:平整填土,恢复耕地。“国家早在2004年就已经冻结了上海市农地转非的审批工作,松江区撞到枪口上了。”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江南水乡商业开发反思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