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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直抵夹心层 青岛模式填补体系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9日 10:48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庞丽静 青岛报道

  为了解决收入高于廉租房租住标准,而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2.77万户青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青岛市政府正在兴建一批租赁房小区。

  7月26日傍晚,青岛市市北区河马石租赁住房建设工地上,7辆大型自卸车正在运送积土。

  这里西邻劲松一路,南邻辽阳西路等主干道,背靠洪山,周边医疗、教育设施配套齐全。

  据了解,今年青岛市政府拿出5亿元、106亩土地,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建成2745套租赁住房,此外,还准备在旧城改造中购买200套,使租赁住房总量达到3000套。

  这在全国是第一个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为何出现 “夹心层”

  青岛市建委副主任、

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单强炜介绍,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原来分三个层次,一是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限价房,二是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第三层次是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

  针对为什么会出现第四个层次——租赁住房,单强炜介绍, “在调研中发现,青岛有2.77万户低收入家庭买不起

经济适用房,但由于廉租房覆盖面有限,这些家庭也享受不到廉租房。为此,青岛市决定由政府投资建设租赁住房,专门用于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

  单强炜说, “我们从韩国、新加坡、欧洲一些国家租赁住房制度中受到启发,认为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是目前比较符合青岛市实际情况的做法。政府一次性投资,陆续可回收一部分投入资金,而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交纳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就可以保证有房子住。”

  今年年初,青岛市明确自2007年起,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争取“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 “人均住房10平方米以下、年均收入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青岛住房保障政策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出台将会弥补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不足,使青岛市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青岛市社科院研究员郭先登对本报表示,从美国和欧洲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比例看,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比例分别为6.5:3.5和7:3。由政府出资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比例,在青岛是一种尝试,在中国也是一种尝试,以期探索出一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更加现实有效的途径。

  2.77万户:3000套房

  青岛市这2.77万户符合租赁住房条件的首批市民,均可以申请租住河马石项目的3000套住房。但有人担心,这样悬殊的比例怎样操作,是否有一个公平透明的操作程序?

  “我们也担心好事办不好,百姓有意见。好在这几年操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这些保障性住房时,已经形成一套可操作的办法。”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尚胜利说,“青岛市启动住房保障制度较早,也形成了规范、公平的分配制度和办法。2004年,青岛又进一步完善了解决公平、公正分配问题的政府平台,当申报人数较多时,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对于申报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保障中心还建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购房人选则可通过公开摇号确定。”

  据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市目前已经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组织了多批次共3000余套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活动。按照困难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登记、审核公示、摇号排序、轮候选房等程序组织公开销售。

  2006年,青岛又组织了首次限价房公开销售活动,1251套普通商品住房,在监察部门、公证处、市民代表的监督下,采取困难优先、轮候排序、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了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受到市民的认可。

  “租赁住房也将参照这些成熟的办法进行操作。”尚胜利说。

  据悉,租赁住房项目是一个3到5年的计划,青岛市政府预计用3-5年时间,解决这个 “夹心”群体的住房问题。

  谁愿承建租赁住房

  7月24日,青岛市市长夏耕表示,在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建设模式上,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代建—政府管理的新模式,避免了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成本高、管理难等弊端。

  租赁住房建设没有利润,完全是政府投入、政府主导。那么政府如何调动

开发商的积极性,使其愿意承担租赁住房项目?青岛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单强炜介绍, “租赁住房的建设,采取捆绑改造的办法。”

  此次用于建设第一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河马石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共25万平方米,其中租赁住房近15万平方米,商品房、网点房、安置房、幼儿园、社区用房等大约10万平方米。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并将代建租赁住房作为附加条件,与其他用地捆绑起来统一进行招拍挂,以此确定租赁住房代建企业。

  “对于房地产企业,这种项目即使不赚钱,也是一种业绩的累加,尤其是租赁住房这样的民生工程,对公司品牌很有好处。”青岛民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春杰告诉本报, “更何况还通过捆绑改造的方式获得补偿,开发商是愿意干的。”

  据介绍,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青岛第一个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河马石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预计18个月建成,2008年底完工,2009年1月交付使用。

  目前,租赁住房承租人申请条件、租期确定、租金标准和退出机制等管理细节正在讨论中,有望年底出台。

  据悉,针对租赁住房,政府拿建房资金,个人拿房屋租金,承租人缴纳的租金数额肯定会远远低于市场价。但具体数额,相关部门均表示正在商议中,没有最后确定,不便透露。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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