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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拟立法规范工资支付 加班工资不能企业说了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 13:27 新闻晚报
晚报讯 “生产状况不好”、“资金紧张”,已成为目前不少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常用借口,而加班工资的计算、计件工资的定额等,也通常由企业“说了算”。对此,市人大代表李传福曾在今年初本市“两会”期间建议加快工资立法。昨天,记者从市人大获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将工资支付问题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李传福代表提出,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工资法,对加班工资基数、计件工资定额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本市在工资支付方面的立法确实已相对滞后。”记者在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答复上看到,该局承认,目前《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只是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不够,“在内容上需要充实和调整”。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工资支付问题已被列入该局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准备在两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在规范工资支付的同时,增加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原则、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加强执法保障等;二是提高立法层次,建议以市政府规章发布,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作者: □记者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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