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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查商品房销售猫腻行为 不得囤房捂盘惜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商品房销售均价全国居首的深圳,开始在商品房销售具体环节“动刀”。继本月正式启动13个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后,深圳市国土、工商和物价管理部门近日又发出通知,对内部认购、办理VIP卡等销售“猫腻”行为明确说不。

  根据通知,深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行为,禁止发布项目销售广告,禁止收取任何预定性质款项;而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销售,不得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另外,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显示待售的房源,开发商不得无故拒售。

  通知还要求,商品房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开始售房时,必须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商品

房价目表,并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明示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则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证的
二手房
及其他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以杜绝“炒楼花”行为。

  自日前深圳宣布联合市国土、规划、工商、地税、银监、发改、贸工、监察、财政、

审计、国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房屋租赁共13个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后,坚决打击哄抬房价便成为深圳调控楼市的重中之重。而整治行动从本月开始将一直持续至明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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