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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土地承包权入股 广东早有尝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9: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戚耀琪报道:重庆工商部门近日出台新措施,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企业,以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广东这方面的情况如何?记者从省农业部门获悉,广东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有此做法了。

  据悉,重庆这种做法不算新鲜,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珠三角10多年前就有这种土地流转的做法了,最早还在南海设立了工商土地试验区。根据相关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成为公司的股份。这些公司都是当地集体经济形成的股份公司,农民将承包权交给集体统一经营。珠三角地区人多地少,农民更愿意将股权集中,由村里牵头,让集体企业统一经营,企业的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农民手中拥有股权证。在深圳、广州、东莞、中山等地,集体资产雄厚,农民根据入股进行分红。

  有关法律人士还告诉记者,现在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往往征用的补偿标准不高。通过入股,可能会让农民的利益长期保持下来。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但不得买卖经营权。如果企业破产,土地经营权不能用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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