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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价格下调 每年可减轻患者负担3.9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10:42 南方日报

  从7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据测算,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将下降8.1%,预计每年可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3.92亿元。

  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深圳本次规范和统一医疗收费的项目为3966项。新方案在较大幅度下调总体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对全市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其中,降低了部分大型检查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B超常规检查降低了56.5%,磁共振降低了36%,CT扫描降低了28.6%;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部分项目价格,如手术治疗中的扁桃体切除术调高了6.4%,中医治疗中的腰椎肩盘突出推拿治疗调高了11.1%.调整后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价格档次相差较大。除挂号费、诊查费等项目不分档次外,其他医疗服务项目都按四档价格制定,市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将执行第一档价格,其医疗服务价格将执行省定医疗服务最高限价;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将执行第四档价格,其价格在省定最高限价基础上下调20%.这将有利于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

  深圳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为配合本次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该局同时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问责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收费管理,防止多收乱收。此外,深圳市

财政部门将制定专项补贴办法,对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前后所发生的差额,将按照财政管辖权限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安排专项补助。(记者 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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