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上海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获营业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6:41 中国青年报

  本报上海7月2日电(记者 周凯) 今天,上海市工商局举行了“上海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颁发仪式”,来自上海市金山区的上海珠丰甜瓜专业合作社、奉贤区的上海富民蜂业专业合作社、崇明县的上海三星柑橘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欣喜地从辖区工商分局局长的手里领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这是在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上海市诞生的第一批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经济组织。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确认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它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