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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推动农业合作升级 上海诞生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任绍敏 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推动我国农业合作升级。 上海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昨日获颁营业执照,上海珠丰甜瓜专业合作社、上海富民蜂业专业合作社、上海三星柑桔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吕国强、于富民、茅永新拿到了营业执照。 中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去年10月31日通过,日前已正式实施,上述三家合作社是该法实施后上海诞生的第一批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与公司不同,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对注册资本没有限制,合作社的设立手续较为简便,门槛和费用相对较低,农民入社、退社非常自由。 于富民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他们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蜂农”的组织经营模式,利用合作社规模化、集约化的特点,改变过去产供销脱节的情况,带动蜂农280户,拥有蜂群3180群,年产值420万元。 茅永新说,成立合作社之后,估计收益可以增长30%左右。依托珠丰合作社的生产科技、销售优势,吕国强初步测算,2008年上海金山区朱泾镇的甜瓜种植规模可达650亩,2010年攀升到2000亩,年产值超1600万元。 上海市工商局陈学军副局长昨日还宣布推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十项措施(简称“工商惠农十条”),以关注“三农”为着眼点,实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收登记费等优惠政策。 上海市财政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项目扶持、贷款担保、贷款贴息贴费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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