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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产业基金进展缓慢源于市场化磨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1:58 第一财经日报
专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渤海产业基金进展缓慢源于市场化磨合 王春霞 吴慧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已逾半年,市场纷传第二批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已在等待国务院的审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途径日渐清晰。然而,产业投资基金究竟是市场的产物还是政策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何时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主体和管理人都可以由谁来充当,市场仍不乏困惑和质疑。 《第一财经日报》就此采访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十年前,曹文炼就是推动中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践行者,领导组织了当时由原国家体改所、开发投资公司和中金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产业基金课题组。 投资者和管理者漫长谈判 《第一财经日报》:渤海产业基金挂牌已逾半年,市场有质疑,还一个项目没投?你怎么看待首只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进展?渤海产业基金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首个试点,目前总结了哪些经验和教训? 曹文炼:一般投资一个股权项目,前期调研都需要很长时间。渤海产业基金的管理层刚刚到位,不可能马上就决定投资。大型基金一个项目至少投资上亿,不可能随便投出去。从作为国内第一只大型基金的运作来说,也有一个与各方面磨合的过程。当年中金公司成立,作为国内的第一家投资银行,也是好多年以后才做第一笔业务。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审批很快通过,这是因为中央对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建设的重视,也标志着发展国内大型产业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各部门对此达成了共识。随后,筹备工作很快展开,基金的募集也很顺利,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很踊跃,所以首期募集基金规模超过了预计。 但为什么从募集资金到基金挂牌花了比较多的时间呢?这正是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市场化磨合的过程。最初,一些投资者希望能够按占基金的比例入股基金管理公司,这与一般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没有本质区别。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中国发展产业基金是要培育专家理财,以此深化投融资改革。当然,管理者的选择要市场和投资者认可,在中国,专业的管理人要树立起自己的市场信誉还有一个过程。为此,投资者就和管理者为此进行了长达九个多月的谈判,有协商、有妥协,最终设计出了符合目前中国特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也为以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提供了丰富的借鉴。 产业投资基金是市场产物 《第一财经日报》:首个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是在天津滨海新区金融配套试点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出台的,据说现在已上报的产业基金也带有鲜明的政策和地域色彩。这会是将来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方向吗? 曹文炼:产业投资基金产生于市场和实践,并不是政府的意向或者是某个理论家的思维创新。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国内发展产业基金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首先是机构投资者有了很大发展,从市场配置和提高收益的要求考虑,希望通过介入产业基金,扩大其资金运用渠道。其次,是近年来《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等等,基本消除了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的法律障碍。还有近年来,发展创业投资结合各种委托理财工具等等,以及经过国务院特批设立的小的产业基金等的探索,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锻炼了一批专业投资管理人才。 地域化这个问题上,市场对我们有些批评。我个人认为,批评有合理的地方,不能把产业基金办成地方政府的投资公司。我们正在认真考虑不应该有地域比例限制的建议,可能应该是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这个区域内的项目投资。但是一定的政策色彩,在中国的国情下还是不可避免的,金融、投资都要受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引导,特别是在试点期间。 制度建设还需逐渐完善 《第一财经日报》: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来看,市场关注的焦点和监管的重点都是对投资者资格的审批。而按照国际惯例,对管理者的监管是更重要的。你认为,今后我国产业基金的监管思路将是怎样的? 曹文炼:如何完善对产业基金的监管,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英国一共有200多家产业基金公司,英国的金融服务局(FSA)只监管其中18家大型的基金,而对其他的不予监管。这跟我们目前的思路一样,抓大放小,小的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对大的进行监管?FSA监管的主要理由,一个是防止市场滥用,二是防止利益冲突。 如何加快产业基金试点的制度建设?目前专家们见仁见智。从大的法律环境来看,近年来《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以及《合伙企业法》等的修订和完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扫除了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的许多阻碍。但是,现在对谁是合格的投资者,谁是合格的管理者,都还缺乏规范;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程序还需要制订;基金如何通过杠杆融资、可否上市以及税收政策都还需要明确。光依靠发改委一个部门不行,需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参与制订颁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就有十个部门。因此,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制度建设还需要通过试点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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