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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签署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11:45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6月29日电 (记者苏晓 白冰)根据29日在此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安排”补充协议四。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签署仪式。 “安排”补充协议四有三个特点:一是开放领域更多:新增了摄影、体育、环境等11个领域的开放内容,加上以往已经开放的27个领域,目前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已达38个。 二是开放程度更高:在医疗、保险、银行、证券、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原有17个领域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加上之前已经采取的152项开放措施,目前“安排”共包括192项开放措施,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开放模式更多样:在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会展、文娱领域允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这为香港服务业进一步发挥优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在香港业界比较关注的领域,“安排”补充协议四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措施。 在医疗领域,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降低投资总额要求,特别是对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实行国民待遇。 在银行领域,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由不低于100亿美元降至不低于60亿美元。支持内地银行赴香港开设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等。 在旅游领域,香港旅行社在内地设立合资、独资旅行社的年旅游经营总额分别由12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降至不低于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并将经营赴港澳境外游试点业务由广东省扩大到泛珠三角其他8个省区。 在会展领域,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上海市设立的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支持和配合香港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 廖晓淇表示,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执行“安排”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安排”各项内容,不断提高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唐英年表示,进一步的开放合作措施将为香港提供更多商机并巩固香港优势,让业界可充分开拓内地市场。香港将会继续确保“安排”顺利推行,并寻求进一步深化“安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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